2016年7月19日由市农机推广站负责起草修订的地方标准DB11/T550《日光温室用电动卷帘机技术条件》通过了专家预审。预审会由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处组织并主持,参加预审的专家分别来自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、农业部规划设计院、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、北京市农林科学院、北京市顺义区农机推广站等单位,市农业局农机处主管标准的领导也参加了会议。
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规定修订后,要求标准送审前必须进行预审,本次预审会议是我站召开的首次标准预审会。标准起草组就《日光温室用电动卷帘机技术条件》送审稿的编制情况进行了说明,针对编制说明中提到的修改问题专家进行提问,起草组做了解释说明。按标准预审的程序,专家组对标准进行了逐条认真审查和充分讨论,形成审定意见。最后,专家组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预审,建议标准起草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,尽快形成标准送审稿。(安红艳)
